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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垫镇推行村级“三规范”,全面深化基层民主建设

发布日期:2013-05-30 15: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796 字体:

年,柏垫镇紧紧围绕3+1”工作法助推“实力提升年”活动的开展,以党员队伍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以三项规范全面深化基层民主建设。

一是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规范村级党组织、村委工作职责,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化群众的自治行为,由党员群众代表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与监督。规范村(社区)产业合作社工作职责。明确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职责,规范村(社区)监委会的工作职责。

二是规范村级工作程序。包括重大事项决策、申请审批、人员管理、民主监督等四大类工作运行程序,具体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矛盾调解服务、村级费用支出报批、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工作程序,着力推进村阳光村务工程,重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内容、工作程序。

三是规范村(社区)干部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标准”、省委“六个严禁”的要求,开展党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贯彻执行村(社区)干部考核办法,制定村(社区)干部的诫勉谈话制度,规范村(社区)干部的撤换、罢免手续,对严重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撤换、罢免。(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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