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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9 11: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262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展现我镇退役军人风采,弘扬时代新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我镇的所有退役军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1日

三、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退役军人,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参加评选。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等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见义勇为: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做斗争,英难壮举堪为楷模。

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竭力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抗疫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社会赞誉度高。

4、孝老爱亲: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 孝老爱亲;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家庭和睦;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5、创业先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在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是本地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党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4、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5、品德不端,没有尽到家庭应尽义务,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得参加评选的情形。

四、活动步骤

1 广泛发动(525日一615日)

在微信工作群、政府网站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认真撰写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申报(616715日)

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我镇的所有退役军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广泛摸排,坚持好中选优,按要求提供事迹材料及申报审批表,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名。

3、评选命名(715731日)

严格对照《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条件》,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由镇武装部、镇纪委、镇宣传办、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人社所、镇卫计办、镇市场监管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和各村(社区)组成)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议,分爱岗敬业、见义勇为、热心公益、孝老爱亲、创业先锋五类评选出5名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如某一类别没有,从其他类别调剂),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人员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广德市、宣城市、安徽省乃至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评选。

4、宣传表彰(81日)

通过相关网站大力宣扬柏垫镇“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在全镇营造崇尚军人的浓厚氛围,并在“八一”期间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展现我镇退役军人风采,弘扬时代新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我镇的所有退役军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1日

三、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退役军人,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参加评选。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等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见义勇为: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做斗争,英难壮举堪为楷模。

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竭力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抗疫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社会赞誉度高。

4、孝老爱亲: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 孝老爱亲;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家庭和睦;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5、创业先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在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是本地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党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4、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5、品德不端,没有尽到家庭应尽义务,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得参加评选的情形。

四、活动步骤

1 广泛发动(525日一615日)

在微信工作群、政府网站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认真撰写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申报(616715日)

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我镇的所有退役军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广泛摸排,坚持好中选优,按要求提供事迹材料及申报审批表,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名。

3、评选命名(715731日)

严格对照《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条件》,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由镇武装部、镇纪委、镇宣传办、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人社所、镇卫计办、镇市场监管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和各村(社区)组成)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议,分爱岗敬业、见义勇为、热心公益、孝老爱亲、创业先锋五类评选出5名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如某一类别没有,从其他类别调剂),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人员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广德市、宣城市、安徽省乃至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评选。

4、宣传表彰(81日)

通过相关网站大力宣扬柏垫镇“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在全镇营造崇尚军人的浓厚氛围,并在“八一”期间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展现我镇退役军人风采,弘扬时代新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我镇的所有退役军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1日

三、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退役军人,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参加评选。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等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见义勇为: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做斗争,英难壮举堪为楷模。

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竭力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抗疫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社会赞誉度高。

4、孝老爱亲: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 孝老爱亲;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家庭和睦;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5、创业先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在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是本地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党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4、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5、品德不端,没有尽到家庭应尽义务,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得参加评选的情形。

四、活动步骤

1 广泛发动(525日一615日)

在微信工作群、政府网站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认真撰写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申报(616715日)

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我镇的所有退役军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广泛摸排,坚持好中选优,按要求提供事迹材料及申报审批表,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名。

3、评选命名(715731日)

严格对照《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条件》,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由镇武装部、镇纪委、镇宣传办、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人社所、镇卫计办、镇市场监管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和各村(社区)组成)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议,分爱岗敬业、见义勇为、热心公益、孝老爱亲、创业先锋五类评选出5名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如某一类别没有,从其他类别调剂),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柏垫镇首届“最美退役军人”人员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广德市、宣城市、安徽省乃至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评选。

4、宣传表彰(81日)

通过相关网站大力宣扬柏垫镇“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在全镇营造崇尚军人的浓厚氛围,并在“八一”期间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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